读京华时报新闻二则
今天看《京华时报》,有两篇这样的新闻。
新闻一:老汉持刀抢劫求法官重判 称为入狱养老
新闻摘要:
近日,因持刀在北京站广场抢劫,69岁老汉付达信被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。宣判后,自称抢劫是“为了反映生活困难问题”及“入狱养老”,付老汉恳求法官重判自己,“法官,您再好好审审吧,判得太轻了。”
接着是某专家对老汉事件的评论,仍转自《京华时报》:
金虎律师事务所周金虎表示,“在法治国家,无论主观动机如何,犯罪都应得到惩治,抢劫为了反映问题、养老的做法是不可取的,也是永远不能被原谅的。”
他称,首先,从司法实践来说,有很多犯罪人员会美化自己的犯罪动机,寻求局外人的同情。没有对付老汉的家庭情况、个人情况做全面调查,他的说法是否成立,还有待考证。
另外,付老汉所说若属实,这也是一个悲剧。“如果我们的救济渠道、投诉渠道的宣传力度更大一些,让这样的人明白,退回土地、放弃当地救济渠道,而以年迈之身去外地拣破烂维生,以抢劫这样的行为来引起注意、解决养老问题,本身就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选择。
我觉得专家就是专家,果然真知灼见。
我也相信未来的某一天即使周先生在年近七旬且穷困潦倒的情况下,也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争得一口饭吃。不过对于周先生这种社会精英,这样的事情恐怕很难发生。
我想到了一篇课文,欧·亨利的《警察与赞美诗》。
故事摘要:
一个流浪汉冬天来了无法再露宿街关,一心想进监狱换取三个月的食宿,几次三番为非作歹,警察却视而不见,不予理会。等他在一条僻静的路边听到教堂里传出的赞美诗的音乐,并受到感染,决心弃旧图新自食其力时,警察却无缘无故地逮捕了他。
作者通过这个故事,揭露了美国社会是非颠倒,黑白不分,而流浪汉也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,是值得同情的人。
这大抵就是人们常常说的讽刺吧?
新闻二:狂风刮出五年来最冷冬至
这个新闻标题到没什么,不过里面有个地方引起了我的注意(红色圈表部分):奇,一男子被刮到树上

相对于图中上方的“惊,大风刮坏体育馆屋顶”来说,我实在没觉得这有什么奇的。
相反,我觉得一个投入使用两年的大学体育馆的钢制屋顶被风挂烂才够奇,不是神奇,是奇怪。更奇的是挂烂了屋顶,还没有影响体育馆的正常营业,看来这个屋顶似乎意义不大。
一个活人被刮到树上才够惊,是惊险。
我觉得写这篇报道的记者缺乏对生命的敬畏,试想如果记者同志您被挂到树上,您是奇呢还是惊呢?
这其实是目前很多新闻报道常见的通病,对于生命的漠然。
矿难报道常常用醒目的数字来吸引眼球,内容却乏善可陈。
或许是无善可陈。